为保障全校广大师生的用餐质量和食品安全,从食品原材料上杜绝饮食风险。后勤服务总公司物资采供与设备管理中心、饮食服务中心、质量监督与成本控制中心共同对食堂大宗物资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本次抽检共计14个批次。2021年5月19日清晨,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将保存完好的样品送至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进行专业的检验。2021年6月9日,物资采供与设备管理中心收到食堂大宗物资检验结果,现将各类食堂大宗物资的检验结果公布:
1、抽检鸡蛋类1个批次,检验样品符合GB 31650-2019标准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
2、抽检大米类2个批次,检验样品均符合GB 2761-2017、GB 2762-2017标准要求。
3、抽检调味品类1个批次,检验样品符合GB 2760-2014、GB 2761-2017 及GB 2762-2017标准要求。
4、抽检食用油类2个批次,检验样品均符合GB 2716-2018、GB 2762-2017 标准要求。
5、抽检面粉类1个批次,检验样品符合GB 2762-2017标准、卫生部2005年第9号公告及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要求。
6、抽检豆浆粉类1个批次,检验样品符合GB 2760-2014标准要求。
7、抽检糕点制品类1个批次,检验样品符合GB 2760-2014标准要求。
8、抽检干杂类1个批次,检验样品符合GB 2762-2017标准要求。
9、抽检冻制品类2个批次,检验样品均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要求。
10、抽检面粉制品1个批次,检验样品符合GB 2760-2014、GB 2762-2017 标准要求。
11、抽检豆制品1个批次,检验样品符合GB 2760-2014、GB 2762-2017 标准要求。
本次抽检所有批次样品均通过了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的专业检验,合格率为100%。物资采供与设备管理中心将持续加强风险防范力度,严把食品质量关,规范管理供应商,严格落实相关食品安全制度,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林方敏撰稿)
食堂大宗物资检验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