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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高校后勤组织在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已从一元公共组织演变为兼具公共属性和企业属性的公益性企业组织,其产品——后勤服务也具有公益性和市场性双重属性,公益性是其本质属性,组织的根本目标是服务育人。

关键词:后勤组织公益属性经济属性


随着计划体制的退市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定以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后勤组织的性质发生了较大变化,传统的福利型公共组织开始分化演变,市场体制下的后勤组织无论是在组织的属性类别还是在功能作用等方面都明显区别于以往,这既是社会宏观经济制度变迁的结果,也是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改革中的高校后勤组织经济属性与公益属性谁更优位,是目前颇有争议的热点问题。

一、组织类别及其特点比较

不同组织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从不同的视角来定义组织,可以对组织进行不同分类。如美籍德裔组织社会学家艾兹奥尼(A. W. Etzioni)依据组织为使其成员服从并参与组织而采取的控制手段的区别,将组织分成三种基本类型,即:强制性组织,如监狱;功利性组织,如企业;以及规范性组织,如教会。我国传统社会科学一般将整个部门划分为政治部门、经济部门、文化教育部门和科学技术部门等,如陆学艺在其《社会学》一书中,将社会组织视作人类社会社会分工和协作的产物,并据此将其划分为政治组织,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综合组织四类。当代一些社会科学家为了从更宏观上对社会部门进行分类,他们将社会组织划分为纯公共组织和纯企业组织,除此之外,还划分了一个第三部门,第三部门是既非纯粹的公共组织,又非纯粹的赢利组织,而是程度不同地兼具两类组织特点的中间组织。笔者认为这种分类方法标准单一,逻辑清晰,覆盖全面,有助于研究不同社会组织的规律和特点。

公共组织(如理论上的科层制政府组织)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第一、公共组织的基本职能是对其权辖范围内的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

第二、公共组织用来从事公共管理的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无论这种权力是以个体形式还是以群体形式表现出来;

第三、公共组织所掌握和运用的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这种资源本质上为公众所共享;

第四、公共组织为社会提供的产品是公共物品,这种物品以整体形式提供给全体管理相对人而非特定个体;

第五、公共组织行为的价值取向是公共利益,追求和维护公共利益是组织的行为目标,因此公共组织应该是一种“公益人”而不是“自利人”。

企业组织(如市场条件下的竞争性商业组织)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该类组织的投资主体,在西方市场体制国家主要是私人,因而其权益归属个人所有。在我国,随着国有资产逐步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和国有企业两权分离的进一步落实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进一步确立,企业组织所控制的资源成为一种非公共资源归企业所有,企业的投资收益权也逐步回归该法人实体;

第二、企业组织为社会提供的产品,一般属私人物品而非公共物品,这种物品具有可分割性,可以竞争价格卖给不同的个人,而且一般不会对它人产生外部效应;

第三、企业组织的行为价值取向是本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尽管企业组织为社会提供的产品有益于整个社会价值,但就其基本动机而言,为社会提供产品只是手段,其目的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我们每天所需的食品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和烙面师的公心,而是出于他们利己的打算,这表明,企业组织活动所遵循的是“经济人”原则,是一种“自利人”组织。

以上分析表明,公共组织与企业组织至少存在三点区别:

一、公共组织追求最大的社会效益(效用),而企业组织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利润),这是两类组织的最大差异;

二、公共组织占有支配的是公共资源,而企业组织占有和支配的是一种产权明晰的非公共资源;

三、公共组织为社会提供面向全体相对人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企业组织则为社会提供的是一种私人化产品。

社会化改革的高校后勤组织到底应归属何种组织类别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对市场条件下的高校组织属性作一界定。

二、社会经济制度变迁下高校社会关系的变化

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是在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典型特点是:政府对教育的管理表现为一种命令与服从的高度集权方式,学校的举办、经费的设置、招生计划、教师管理、毕业分配等等,都是由政府部门通过指令性计划来实现的,学校的一切行为都真接或间接地体现着政府的意志,学校长期处于封闭的、与市场无涉的状态,学校与政府之间构成一种简单明了的行政法律关系。计划经济下的高校组织,就其基本功能和特征而言,是一种纯公共组织,高等教育,也是一种公共物品,而且是一种垄断的公共物品。在市场全球化和体制改革浪潮的冲击下,高等学校组织的属性与职能逐渐地发生了变化,特别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教育领域发生了两个对教育的基本面貌有根本影响的变化,其一,就教育领域的外部关系而言,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退市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市场逐渐成为社会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和主要方式,教育领域行政手段一揽全局的一元化格局开始分化,教育已经不能不直接面对市场,原先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开始变化,市场开始介入,出现了政府,市场和学校三种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力量;其二,就教育领域的内部关系而言,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教育体制改革对政府与学校关系的调整。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在教育事业管理权限的划分下,政府有关部门对学校主要是高等学校管理过死,使学校缺乏应有活力”,中央认为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是要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坚决实行简政放权,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体制改革的基本问题,就是如何形成一个既有利于政府进行统筹管理,又能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积极性、同时学校又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这样一种新型的权力关系。这种体制性改革势必使教育领域内部的社会关系发生质变,导致政府与学校两个主体之间的角色开始分化,在教育领域逐步演变为承办者、办学者和管理者三个主体之间的关系,从而使传统的利益格局开始分化,逐步向一个多元化利益结构过渡。社会经济制度的变化和高校内部利益结构的调整,促使高校从计划体制下的纯公共组织向市场体制下的公共事业组织转变。

三、后勤组织功能作用的分化演变

高校后勤组织是高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有从事教育产业研究的学者认为,高校是现代社会中承担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社会职能的专门教育机构,是按照社会要求,科学地组织提供教育服务,组织教育活动,进行系统、规范教育的基本单位。从高校的结构体系来说,高校通常是由三个部门体系构成:一是直接从事教学科研活动,为社会提供教育劳务的直接教学科研部门体系;二是后勤服务部门体系;三是为组织教学科研活动提供教育劳务协调的行政管理部门体系。可见高校后勤部门是高校的有机组成体,高校组织社会关系的变化,也必须导致高校后勤组织功能的转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高校是承载和实施国家高等教育任务的纯公共组织,高校后勤是为实现教育目标服务的机构,体现出浓厚的行政性一元化色彩,具有公共组织的一般特点。随着高校社会关系的变化,后勤组织传统体制弊端日益成为高校发展和体制改革的障碍,特别是近年来高校的跨越式发展与后勤保障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不改革后勤运行的体制和机制,后勤就难以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环境,也难以打破传统后勤制约学校发展这一“瓶颈”,在这种情况下,教育改革者们开始逐步重视传统体制下被人为淡化和忽视的后勤组织的经济属性,提出了对高校后勤组织进行社会化改革战略构想,以革除传统后勤体制弊端,解放和发展后勤生产力。随着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推进,传统后勤组织行政性福利型一元化公共组织的功能开始分化,表现为:

1、在学校对后勤组织的管理方式上,从主要依靠行政管理方式转变为主要依靠经济管理方式;

2、在服务方式上,变福利型服务为成本核算服务;

3、在服务内容上,变简单粗放型后勤服务为现代性、专业性服务;

4、在经营策略上,变分散式封闭式经营为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

5、在后勤人事管理上,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6、在对学校服务市场的占有方式上,变垄断方式为竞争方式;

7、在财务制度设计上,变行政拨款制度为经费综合承包和项目预算管理制度;

8、在分配制度设计上,变行政级别工资制为岗位效益工资制。

社会化改革中的高校后勤组织绝大部分资产是由政府或学校投资,属公共资源,运营资金主要由学校投入,部分资金由其为师生服务所得收入予以补充,其基本功能是为师生提供后勤服务,服务既重视社会效益又追求经济效益,服务的价格由政府或学校制定,但实行企业化管理,自负盈亏,后勤组织的这些特征说明它既非公共组织又非企业组织。学者胡象明认为,在公共组织和企业组织之间,还存在着一类既区别于公共组织和企业组织,同时又与这两种组织相联系的社会组织,即第三部门。第三部门是公共组织与企业组织之间的一个链条,这个链条由公益性企业组织、公共事业组织和非政府公共机构三组连接而成,这三类组织有一个共同特征,这就是非营利性。由于这三类组织所具有的公共性程度不同,它们所具有的非营利程度也不同,一般来说,公益性企业组织,如城市公交公司等属企业化倾向比较明显的准公共部门,具有一定赢利,即非赢利程度较低;公共事业组织,如政府投资兴办的科研机构,属于微利组织,非政府公共机构,如中国妇女联合会等,这类组织就其实质而言属于完全无赢利组织,属于真正的非营利组织。按上述分析归类,社会化改革中的高校后勤组织应归属第三部门中的公益性企业组织。

公益型企业组织,就其功能作用而言,它应划入非竞争性经济组织一类,它与竞争性经济组织最大的区别在于:非竞争性经济组织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目标,而主要是为了实现国家的某些政策目标,相对而言,这类组织自主较低,对政策和行政部门有一定的依赖性,其行为既要遵从行业规律,也要遵从价值规律,市场体制下的高校后勤组织,兼具有公共组织和企业组织的某些特征,其主要功能是为实现高等教育目标服务,公共属性是其本质属性,后勤组织所提供的产品(后勤服务)兼具有公益性和市场性双重属性,后勤服务一方面要按经济规律办事,以社会化方式最终进入市场,以实现服务的价值和效益,又另一方面其运行又要遵循公共服务的基本规则和高等教育的客观规律,在服务过程中坚持“三服务、两育人”的宗旨,追求社会效益,体现服务的公益性,从属性上看两者是对立的,但它们又统一于为高等教育服务这一总目标中,后勤社会化改革,就是要实现后勤组织形式上的企业化,服务形式上的商品化,资源配置上的市场化和服务目标上的育人化,落脚点是服务目标育人化,因此,公益属性是其本质属性,市场属性应从属和服务于公益属性。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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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胡征宇,姜群瑛.论社会改革中的高校后勤实体 [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5.08


作者简介:周良辉 公共管理硕士(MPA)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动力与节能专业委员会主任